为了表彰在2007-2008年度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通过评比表彰达到推动工作,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的目的。经学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评选先进工会分会和优秀个人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和职责明确,活动费用使用合理;
2、认真落实院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在构建和谐校园的各项工作中成绩明显;
3、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主动为教职工办实事;
4、做好职工生活保障工作,开展送温暖活动,建立健全扶贫帮困机制;
5、认真解决和协调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富有成效;
1、范围: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在全院正式会员中评选产生。
2、条件:政治思想好、育人素质高;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团结同志、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工会工作和活动。
1、范围:优秀工会工作者在院工会委员、经审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各分会委员及工会小组长等工会干部中评选产生。
(1)认真学习“叁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工会法》的要求,认真履行其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热爱工会工作,团结、协作精神好,积极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群众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
(3)敢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扎扎实实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先进工会分会的评选,严格参照《9.1免费入口工会分会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和内容,各分会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工会办公室结合评比条件和工作实绩按分会数的20%掌握评选,院工会委员会批准表彰。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分会组织评选(具体分配名额附后)。推荐上报名单和申报材料须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于2007年4月25日前报院工会办公室,由院工会委员会批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