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展现我院大学生的时代风采,选树可亲、可敬、可学的身边榜样,感染和激励大学生励志自强、提升素质、奉献社会,学院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院团委、院学生会联合开展2010年 “藏龙之星”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年度人物”是指人物的事件发生在本年度,或者评选的人物在本年度引起学院广泛关注。推选年度人物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3、以个人的力量为社会公平正义或人类生存环境作出贡献;
4、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取向及时代精神;
5、个人在生活情感上有特别感人的表现,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要推选出在勤奋好学、自强励志、技能创新、社会实践、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孝老敬亲、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和示范建设等方面的优秀学子为学院的“年度人物”。
采取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相结合方式产生“年度人物”候选人,参选者的主要事迹应发生在2010年度,事迹特别突出者,发生时间可以适当放宽。
个人自荐:全院在校学生(含2010届毕业生)均有资格报名;
集体推荐:系(院)学生会可在广泛收集事迹的基础上进行推荐。
个人自荐或集体推荐均需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内容详细。
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的申报名单和事迹材料都由院学生会受理并汇总。
评选分为叁个阶段:1月到6月15日为公开征集、推荐候选人阶段,学生本人可以自荐提名,也可以由系(学院)学生会提名。6月16日到11月30日为候选人确认阶段,院学生会根据初次提名情况,审核事迹是否真实,掌握了解候选者日常表现,遴选出30位候选人。12月1日到20日为全院学生评选阶段,由院学生会组织全院学生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原则上,根据得票情况,前10名获2010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如有特殊情况,可缺额),排名在11--20名的学生获“2010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2月30日前举行颁奖典礼,公布最终结果。
凡我院在校的学生均可参加评选投票推荐,投票时间从12月1日开始至12月20日止。
获得“藏龙之星”2010大学生年度人物和2010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者,由学院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院团委、院学生会联名颁发证书,并奖励2010大学生年度人物每人500元,奖励2010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者每人100元。
“藏龙之星”2010大学生年度人物的照片、介绍和事迹将在校园网、院报、橱窗上进行介绍。
“藏龙之星”2010大学生年度人物奖是一个真正具有“公众精神”的奖。它的候选人名单向全院公开征集,评选过程受公众监督,最终结果由全院师生投票选出。这将是一个完全体现民意的奖,希望得到全院师生最广泛的参与,我们也将遵照全过程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努力塑造出具公信力的品牌。在此,请大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2、投票者在投票前要认真思考,广泛了解候选人基本情况,慎重投票,将我院“藏龙之星”2010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出来。
3、为鼓励大家积极参加活动,特设组织奖:对于积极组织学生参选、投票率最高的院系评出“优秀组织奖”2名,各奖励300元。
201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