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保障广大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为患重大疾病的女教职工排忧解难,根据省教育工会《对于做好高校女教职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的通知》(鄂教工办字〔2005〕8号)精神。经研究,院工会决定组织女教职工自愿参加《平安女性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保险由省教育工会统一办理,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承办。(详见《宣传单》)
二、院工会由女工委员会具体负责,以支会为单位,组织女教职工报名,并在9月30日前将《女性安康被保险人清单》交院工会。
叁、要求各支会女工委员广泛宣传,做到全院女教工人人皆知。对于不愿参保和不能参保的女教工,要做好详细记录以备查。
四、保险对象:仅限本院在册在岗女教工。
五、保险费率:20元/人。学院将为每位参保女教工缴纳50%的保费,个人缴纳的保费拟从工资中扣缴。保额为1万元,期限为1年。可续保。
六、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经诊断于合同生效30日后(续保从续保生效日起)初次患原发性妇科癌(指原发性的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其中原位癌除外),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但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保险公司。
七、填写《女性安康被保险人清单》的说明:
1、必须由本人填写;
2、姓名、年龄,必须与身份证相符;
3、“曾、现患病否”系填写住院治疗过或经过较长时间治疗的妇科疾病,并按要求附最近病历或出院小结复印件,否则视为“没有如实健康告知”。
保险公司对《女性安康被保险人清单》进行审核后,将反馈结果,一般有叁种:①同意投保;②同意投保,但要剔出部分保险责任;③不予承保。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编辑:院办 )